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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布“治堵”措施实施后小客车登记提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2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 卢国强、李舒)北京“治堵”措施公布后,针对市民咨询集中的问题,北京市交管部门24日发布了调整小客车登记工作的提示。

    此次发布的提示涵盖新政实施后,北京市新车、二手车上牌的具体实施细则,以及外省区市车辆转入北京的具体政策等,具体内容包括:

    新购买的小客车,销售发票记载日期为2010年12月23日(含)之前的,仍可在2011年3月31日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转移登记的北京市在用小客车,交易发票记载日期为2010年12月23日(含)之前的,可在12月24日以后办理转移登记,但应在车辆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完结。

    从外省区市转入北京市的在用小客车,2010年12月23日(含)以前已在外省区市车管所办结小客车转出手续,且车辆符合北京市尾气排放标准的,可在临时行驶号牌有效期限内持车辆档案办理转入手续。

    2010年12月24日(含)以后购买小客车(含购买在用小客车),需按照《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参加摇号登记并取得额度指标后方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2010年12月24日至2011年1月1日期间,需办理小客车注销和转移登记业务的,应在2011年1月3日后通过指标调控管理机构指定网站或对外办公窗口申请更新指标,取得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后,按照《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办理更新手续。

    《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实施前,车辆销售经营者已经与客户签订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预定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商务部门办理备案的,不在此次小客车数量调控范围。具体情况请关注近期商务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

    小客车以外的其它车型,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要求,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实施后,车辆所有人请认真阅读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如遇有其他涉及车辆登记的问题,可到北京各车管所办公大厅服务台咨询,或直接拨打北京市车管所对外服务电话010-87625155咨询了解。

北京机动车摇号将从2011年开始

    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李志勇、李舒)根据北京市23日公布的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每月8日为购车指标申请截止日,每月26日为公开摇号的日期。北京交通部门介绍,2010年12月26日将不进行摇号,公开摇号将从2011年开始。

    记者24日从北京市交通部门了解到,根据北京市公布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2011年北京年度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为24万个,指标额度中个人占88%,营运小客车占2%,其他单位占10%,指标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取得北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应到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摇号。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指标,并严格公务车使用管理。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使字头”号牌小客车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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