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1月21日电(记者 谭剑)“尽管政府对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十分积极,但实施过程中收效却并不大。”湖南省政协常委、民盟湖南省委副主委乐寿长说,要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这一新事物,需要明确各级政府职责,转变工会职能,形成合力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者的收入水平。
乐寿长说,近年来政府通过大力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彩虹计划”,建立了企业工资薪金税前扣除制度、工资协商指导员制度、工会部门工资集体协商考核等制度。但从对湖南部分企业的调查来看,已签订的合同大多内容贫乏、雷同,缺乏可操作性。职工对工资协商认知度低,企业被动应付、协商沦为“走形式”。
轰轰烈烈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什么遭遇冷场?乐寿长认为,政府“一头热”、职工和企业“两头冷”的现象说明,自上而下的“嵌入式”工资集体协商难度很大。据乐寿长介绍,以湖南为例子,2007年湖南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中部排第二位,到了2008年已落到了第四位、2009年落到第五位,呈逐年下降趋势。同时,职工工资增长速度低于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增长速度,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乐寿长说,按照湖南省总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到2012年底,工资集体协商要在湖南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建制率达到80%,50人以上已建工会企业建制率达到100%。乐寿长表示,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转变观念,明确政府、企业和工会各方职责,改变工资集体协商政府“一头热”的现象。
乐寿长建议,在将工资集体协商及劳动者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同时,加大力度培养职业化的工资集体协商专家,允许工资集体协商第三方力量如社会谈判专家、专业谈判公司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