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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都要开通“公安微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2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宁2月16日电(记者 熊红明)广西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半年内均要开通“公安微博”,以加强警务公开,促进警民和谐。

    这是记者从15日举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局长会议上获悉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厅长梁胜利表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都要开设“公安微博”,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快速作出回应;所有一线执法单位和窗口服务单位要在显著位置设立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器。

    梁胜利说,为进一步畅通警民联系渠道,今年上半年,广西将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公安机关集咨询服务、受理审批、警务公开、互动交流、社会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网上公安局、派出所、警务室”。

    近年来,广西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统计显示,2010年,广西各级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数量比2009年增长18%,打掉的犯罪团伙是2009年的2.46倍,抓获网上在逃人员比2009年增长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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