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新华社受权播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2月2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25日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

    车船税法共十三条,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

    法律规定,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在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法律规定,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申请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定期检验手续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后办理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相关链接
· 关注车船税法草案:游艇征税每米最低将增至600元
· 车船税法草案二审稿降低2.0升及以下乘用车税额
· 部分人大常委会人员肯定车船税法草案降低税额
· 新华时评:车船税法"大修"体现民主精神民生情怀
· 车船税法草案吸纳民意大幅调整
· 关注车船税法草案:我国拟按游艇长度征收车船税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