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3月27日电(记者 石新荣)“十二五”期间,贵州省将积极推进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繁荣贵州多彩民族文化事业,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文化支撑。
在日前举行的贵州省文化厅、省民委关于“十二五”期间联合推进贵州省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备忘录签约仪式上,记者了解到,“十二五”期间,贵州将从资金和项目等方面,给予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更多的倾斜和支持。这一《备忘录》涉及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的11个方面,涵盖了民族地区的群众文化、舞蹈艺术、语言古籍、节日文化抢救、民族村寨保护、民族濒危文化项目抢救及建立项目传承基地等,并制定了“政策保障、经费保障、激励机制、监督保障”四大措施。
贵州省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8.9%,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12.1%,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乡占全省总面积的68.2%。贵州民族文化灿烂丰富,侗族大歌、苗族刺绣、蜡染等享誉世界,贵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族文化遗产占很大比重,成为多彩贵州文化的重要组成元素。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贵州将优先扶持一批民族博物馆(陈列室)的场馆建设和文物征集;优先扶持有一定影响、文化底蕴深厚、内涵丰富但规模有限、在少数民族群众中开始淡化的民族节日;抢救一批有特点、有传承价值的语言古籍资料;扶持一批少数民族贫困乡镇和特色民族文化村寨尚无文化设施的乡村建设乡村两级文化设施。
贵州相关部门还将帮助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252个民族乡完成图书馆、文化馆(站)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扶持办好贵州民族图书馆、贵州民族博物馆、贵州民族艺术馆等,并加大对苗族、侗族、布依族和水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帮助和支持建立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或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