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北京提高残疾少儿康复补助标准 最高可达2000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29日   来源:光明日报

    今年六一儿童节,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将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新修订的《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办法》将正式实施。

    根据该《办法》,具有北京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0至16周岁残疾儿童少年,在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与服务、配发辅助器具,均可享受补助。每月康复费用不足(含)500元的,按实际费用补助;每月康复费用超过500元的,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其超出部分按实际费用的70%补助;在康复服务指定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的,其超出部分按实际费用的50%补助。每人每月补助总金额方面,视力残疾少儿最高不超过500元,肢体、智力、听力言语残疾少儿最高不超过1500元,精神、多重残疾少儿最高不超过20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家庭的贫困残疾儿童少年,还可免费在康复救助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与服务。(记者 王斯敏)

 
 
 相关链接
· 我国首次发布《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
· 2010年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保人数达到近300万
· 河北:高中以上阶段贫困残疾学生学费减免至少30%
· 河北省特困残疾儿童截至3月底前可申请免费轮椅
· 湖北省将再救助3000名残疾儿童列为十件实事之一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