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5月31日电(记者 范春生)辽宁省目前已建立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1500个、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1万处,随着站点工作的开展、群众知晓率的提高,到年末,建成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的目标将基本实现。这是记者31日从辽宁省司法厅了解到的。
据辽宁省司法厅厅长张家成介绍,一直以来,由于乡村没有法律援助相应机构和人员,农村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至少得到县城。统计表明,求援群众每人的平均“求援距离”是50公里,而在偏远山区有的则在200公里以上,还得往返三五趟。为解决群众“求援难”,“半小时服务圈”令群众以步行的方式,半小时内就能够找到法律援助机构或人员。
记者采访获悉,为完成上述目标,近两年辽宁省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改革,将工作触角向乡村延伸,其中,非诉讼案件法律援助和将诉讼法律援助申请转交到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审查是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主要职责,而设在村和社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点则主要负责信息收集、接受咨询、帮助群众受理和报送材料。除正式工作人员外,站(点)内还广泛吸纳司法退休人员、教师等作为法律援助工作志愿者,对他们进行培训之后,使其持证上岗。这样,群众基本在不出乡甚至不出村的情况下就能享受到周到的服务。
“五级”法律援助网络的全面覆盖,使辽宁受援人数大增。去年这个省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6万件,同比增长超过了30%,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1300万元。其中,基层站(点)共接待咨询4.9万人次,办理案件2.3万件。今年,辽宁省将继续在便民法律服务上加大力度,进一步构建省、市、县三级网络平台,实现法援案件网上申请、网上受理,使更多人群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