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6月1日电(记者何军、宿传义)从今年6月1日起,新疆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上涨幅度约为20%。
这是记者从1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此次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两种形式:一是含劳动者个人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四个档次,即每月1160元、960元、880元、800元,平均增幅为21.1%。二是不包括“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同样分四个档次,即每月960元、770元、690元、620元,平均增幅为19.8%。
此外,调整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四个档次,即11.6元、9.6元、8.8元、8元,平均增幅为26.6%。
新公布的“最低工资调整方案”还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在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应缴纳的“三险一金”后,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随着这次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新疆失业保险金标准、公益型岗位补贴等“基数”也将随之相应提高。
据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自1995年新疆首次制定发布最低工资标准以来,这已是第九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