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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限制使用到自觉抵制——云南“禁塑”成效明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6月0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昆明6月2日电(记者 关桂峰)“限塑令”颁布以来,云南省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在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大力推进“禁塑”。如今在云南城乡,重拎布袋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性购物袋已成为许多人的自觉行为,“禁塑”成效明显。

    10年前,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作为知名旅游地,曾深受“白色污染”之苦。那时,迪庆的高原草甸上、城市的街道及纳帕海、碧塔海等景区,塑料袋乱飞,严重影响了香格里拉景观,也使高原湖泊、湿地、水体受到了污染,使牦牛等牲畜的健康受到了危害。2001年,迪庆州率先开展“禁塑”,推广易降解、可反复使用的各类袋子替代塑料袋。随后,丽江、大理等地也陆续开展“禁塑”。

    2008年,云南省抓住全国“限塑”的契机,为进一步遏制“白色”污染,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明确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切塑料购物袋。

    云南省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不再审批新的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从2009年1月1日起不再对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进行注册登记和年检,从2008年6月起不再进口供国内市场使用的乙烯聚合物制购物袋;将“禁塑”工作与星级饭店、A级景区的评定与复核,绿色饭店的创建有机结合;省内客车不再提供塑料袋,多数旅游客船、国际航行船舶均严格执行“禁塑”政策。

    同时,云南省各行政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在生产和公开批发销售违禁品两个环节取得了明显成效。云南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均把“限塑和禁塑”工作与专项综合整治等活动和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云南省工商系统仅在2008年6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开展“限塑和禁塑”工作中,就出动执法人员4.9万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31万户次;查处违法经营8754户,收缴塑料购物袋9800余万个。云南省质监系统先后出动执法人员630余人次,检查生产企业29家,检查销售企业、使用单位332家,立案查处1起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案件。

    通过对“禁塑”工作的大力宣传,目前在云南“禁塑”已深入人心,文明、环保消费理念基本形成,消费者重拎布袋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性购物袋已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在大理,各大超市、市场的顾客已普遍使用有偿无纺布袋。城区及各乡镇自备购物袋的现象明显增多。

    经过不懈努力,云南省塑料购物袋造成的污染明显减少,垃圾填埋场的塑料购物袋处理量显著下降,有效保护了环境。为切实保障云南“禁塑”的成果,推动“禁塑”依法行政,云南省率先全国开展“禁塑”立法,制定政府规章,明确在全省范围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目前,云南“禁塑”的政府规章已两次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近日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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