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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妇女创业个人可申请最高8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6月1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武汉6月13日电(记者 戴劲松、孙寅)记者从湖北省妇联及金融部门获悉,全省城乡妇女想要创业的,个人可申请最高8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而合伙经营创业的,人均最高可贷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湖北省妇联今年拟帮助创业妇女贷款5亿元。《湖北省妇女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暂行办法》中提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妇女、就业困难妇女、军队退役(转业)尚未就业的女性军人、高校毕业女大学生及农村妇女,都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上述办法还规定,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需求的城乡妇女,可自愿向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然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担保机构、商业银行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最后经办银行负责审批发放。此外,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可贷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延长一年。

    据悉,湖北自2009年启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以来,贷款金额达16.7亿元,助推近3万名城乡妇女走上创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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