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6月20日电(记者 王军伟)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了解到,未来广西将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努力解决“入园难”问题,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城镇新建住宅小区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每县(市、区)建设1至2所自治区示范幼儿园,每个乡镇建设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并逐步在村设立办园点,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近日,自治区政府专门下发通知《关于当前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落实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人口出生及流动趋势,科学制定学前教育发展建设规划。在城镇新建小区建设中,要严格执行幼儿园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政策,预留幼儿园建设用地,建好配套幼儿园。
此外,广西还要求各地要多渠道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通过改建、扩建、新建方式,扩大现有公办幼儿园办学规模。通过多种方式,支持行政事业单位、街道、农村集体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举办公办幼儿园。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