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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鼓励新兴产业发展 实行“非禁即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7月0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长春7月8日电(记者姚湜、刘毅非)记者从吉林省工商局了解到,为鼓励新兴产业发展,吉林省要求各地灵活核定体现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特点的名称和经营范围,规定只要是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便可予以登记。

    据介绍,吉林省要求各地积极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引进和发展创造条件,对区域发展带动性强的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做好登记辅导和市场准入工作。并且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已明确的新兴产业、行业、项目核准登记,只要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支持先行先试,予以登记。

    另外,吉林省还计划采取措施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大力发展龙头骨干企业、专业化配套企业和新型中介服务机构;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通过联合、并购和品牌经营等方式联合中小企业,提高行业集聚度;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在做强核心业务的同时,剥离专业性强的业务发展配套企业。

    在发展新兴产业的过程中,吉林省计划充分发挥广告宣传的作用和优势,支持广告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对接。整合省内广告资源,建立广告传播创意策划、设计制作、市场开发推广专家团,大力宣传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商标和产品,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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