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8月5日电(记者 何晨阳)记者5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获悉,宁夏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取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对取水总量接近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许可,所需用水通过节水来解决。
近年来面临水资源日益短缺的严峻形势,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决定规定,宁夏将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逐步关闭工业企业自备机井,削减地下水超采量,限制高耗水型工业项目和粗放型农业用水项目建设。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不予审批新增取水项目和新设入河排污口。
据悉,宁夏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通过高效节水技术的推广,用5至10年时间建成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省区,力争用5年时间解决生态移民生活用水和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同时把全区耗水总量控制在41.5亿立方米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