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财政部同意北京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8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 记者16日获悉,财政部日前同意北京市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按照其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财政部要求,地方教育附加由北京市地方税务部门征收,征收时应使用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就地缴入地方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地方税务部门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统筹安排,不得从地方教育附加收入中扣除或提取手续费。

    此外,财政部表示,北京市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应专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福利和奖金。上述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相关链接
· 财政部、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解答地方债三大问题
· 财政部将于8月中旬在香港发行200亿元人民币国债
· 财政部关于同意北京市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复函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