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记者 王东明)我国确定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10年来,已累计有11.6万名军转干部选择自主择业,占符合自主择业条件总数的42%。期间,国家在按时、足额发放退役金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使78%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就业创业。
这是记者26日从国务院军转办、全军转业办举办的自主择业安置方式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了解到的信息。
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副组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何宪在座谈会上表示,国家10年来先后下发了16个政策性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退役金核定、发放、管理办法,不断调整和规范退役金标准及相关政策,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享受医疗、住房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自主择业安置政策体系正在逐步健全完善”。
根据相关政策,服役满20年的一定职级军队干部即可自由选择计划分配或自主择业。选择自主择业的,国家发给退役金,政府协助就业。退役金以军转干部安置地同职务等级现役干部工资相关项目的80%为起点,并依据其服役年限、边远艰苦地区服役年限和立功受奖情况相应调整增加比例。
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出台了自主择业有关工作的实施细则,其中23个省区市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各地联系500多家优质培训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建立起了339家自主择业培训、实训、实习基地。
何宪表示,未来,要把自主择业政策放在推进和深化军转安置制度改革中通盘考虑,努力实现制度化;尽快在全国铺开网络培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范围;以加大协助就业创业为重点,探索分层次培训、推荐的新路,推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