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家用汽车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4万公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22日 07时14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记者 朱立毅)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1日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家用汽车整车的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者4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国家质检总局拟于今年10月下旬举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立法听证会。根据已经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自销售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包括整车三包有效期,主要总成和系统质量担保期,损耗件和其他零部件的质量担保期。

    根据这份征求意见稿,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者4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主要总成和系统的质量担保期应不低于3年或者6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主要总成和系统是指:发动机、变速器、车身、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等。主要总成和系统包含的主要零部件名称由制造商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征求意见稿指出,损耗件及其他零部件的质量担保期达不到整车三包有效期的,其所属的总成或系统、零部件名称和质量担保期等三包条款由制造商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相关链接
· 质检总局:各地质监系统喊响做实“质量月”活动
· 质检总局开展“质量强国网上问计求策活动”公告
· 质检总局副局长在甘肃考察质检工作 提出4点要求
· 质检总局公布2011年月饼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 质检总局部署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 质检总局:菌落总数和霉菌是月饼质量不合格主因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