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日电(江国成 朱保举)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介绍,我国“十一五”期间实施的“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累计节能1.5亿吨标准煤,超出节能1亿吨标准煤的目标。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列入“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8万吨标准煤以上。它们的能源消费量占工业能源消费量的一半,占全国能源消费量的三分之一。过去5年,这些企业中的个别企业由于重组或关停已经不再存在。
过去5年,这些企业单位氧化铝综合能耗、乙烯生产综合能耗、烧碱生产综合能耗等指标下降了30%以上,单位原油加工综合能耗、电解铝综合能耗、水泥综合能耗等指标下降了10%以上,供电煤耗下降近10%,部分企业的指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发展改革委称,上述企业均按要求编制实施了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各地组织专家对能源审计报告集中进行审核,要求报告不合格的企业整改。同时,国家制定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实施方案》,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每年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过去5年,国家加大了对千家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上述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大幅度下降。

“十一五”节能减排回顾——千家企业超额完成任务
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是指国家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8万吨标准煤以上约一千家企业加强节能管理,其能源消费量占工业能源消费量的一半,占全国能源消费量的三分之一。2006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目标是“十一五”期间节能1亿吨标准煤左右。初步统计,“十一五”期间,千家企业可节能1.5亿吨标准煤。
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十一五”期间,千家企业单位氧化铝综合能耗、乙烯生产综合能耗、烧碱生产综合能耗等指标下降了30%以上,单位原油加工综合能耗、电解铝综合能耗、水泥综合能耗等指标下降了10%以上,供电煤耗下降近10%,部分企业的指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