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
——山西基层涉纪信访“千组包千案”活动巡礼
新华社太原10月11日电 (记者 梁晓飞)“干部有错、群众有理、问题有解、基层可办”,这四句话是山西省纪检工作人员在处理基层“民告官”事件时的一个推定公式。
自7月8日起,山西省纪检系统举行了为期3个月的基层涉纪信访“千组包千案”活动。据统计,截止到9月30日,此次活动共查结各类陈年积案1282件,党政纪处分有关干部1127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03人,收回违纪金额4137.76万元,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赞扬。
领导住村下访
“我反映的是村里的占地赔偿,以前上访一直没有解决,这次纪检委的人下来,把问题很快解决了。”家住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鸣谦村68岁的要福贵是个有48年党龄的老退伍军人。因为怀疑本村村支书在占地补偿中虚报数字、骗取国家补贴,“老要”持续上访了一年多。
为解决这一问题,榆次区监察局副局长姚学军带领的3人工作组,自带生活用品,吃住在农村,顶着烈日走访了鸣谦村所有的当事人,仅用4天时间就解决了这起旧案。
记者了解到,“带案下访、一线接访、住村办访、源头息访”是山西省纪委对此次专项活动的统一要求。通过“住村下访”,既密切了纪委监察人员与群众的联系,方便了案件的调查取证,也让老百姓能和领导见得上面、说得上话。
“能在短时间里解决问题,关键还在于责任明确、领导重视。”姚学军说。拿“老要”的案子来说,他负责案件的具体查办,区委书记是该案的第一责任人,市纪委副书记督办,省纪委领导督导检查,所以案子办起来非常快。
“千组包千案”活动开展后,山西省纪委就向各市下发了《基层涉纪信访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各市纪委、监察班子实行包县、包案、包事的“三包”责任制。市级领导包案协调、市纪委监察包案督办、县区纪委监察包案查办,明确了包案领导的职责,要求做到件件有人管、事事有人办,案件查办的责任十分明确。
如今,上访户“老要”不光摘除了“心头病”,还由于觉悟高、懂政策,被当地聘为“党风党纪监督员”。
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兆前表示,随着大量基层涉纪信访问题的解决,山西赴省进京访呈稳中有降趋势。
创新工作方式
时间短、任务重,是“千组包千案”活动的主要特点。
“平时办一起案子的周期是5个月,现在我们3个人一个月要负责14起案子。”榆次区监察局副局长郑晋芳告诉记者。在任务量急剧增加的前提下,还要保证办案质量,创新工作方式就显得尤为迫切。
“案卷制度,是这次基层涉纪信访工作中的一个创新。”山西省纪委检查员周小林说。案卷的出现,完善了案件的报送办法和程序,尤其在结案程序上加大了监督,进一步保证了“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郑晋芳向记者展示了几本已装订好的案卷。“最薄的这本有170至180页左右。”她拿着一本足有2厘米厚的卷宗对记者说。
按照晋中市纪委的规定,案件办结时必须有乡镇党委出具的正式结案报告,必须有上访人息诉罢访书面承诺并签字,必须有被反映人对调查处理情况的书面意见,必须令当事人双方同时满意,心服口服。
此外,各市、县纪委监察局创造性地建立了每日会商、限期办结、“一案一台账”、“办结加审结”等制度,实行领导包县包案、下派督察组、签订协议书、开展“回头看”等措施,保证了短期集中治理的办案质量。
探索长效机制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大会战’是做好基层涉纪工作的有效办法,但可为而不可常为,可建一时之功而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李兆前说,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根本在于集中治理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千组包千案”活动成效显著,但有些问题不能不引起反思:为什么一些3个月能解决的问题会拖上几年甚至几十年?为什么可以在基层解决的问题会上访到太原和北京?为什么有些违法违纪党员干部可以横行乡里十余年?为什么有的县一个信访积案也没有,而有的县却有十几件?
“要善于发挥查办信访案件的治本功能,从案件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和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推进改革、完善制度。”李兆前表示。
为此,山西省纪检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涉纪信访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基层信访举报机制、问题排查化解机制、问题处理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在内的长效机制。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全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都要设立信访接待室,开通“12388”举报电话,有条件的地方要开通信访举报网站,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着力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积极满足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