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18日电(记者 邹伟、史竞男)公安部消防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18日联合召开会议,对获得2011年度“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称号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胜利街小学等562所学校进行命名,并对获得2011年度“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黑龙江省教育厅等26个单位进行表彰。
据介绍,近年来,各地在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方面创造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做法。如,黑龙江省设立中小学校“消防日”,全省9219所学校成立了义务消防组织,全省学校连续十年未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胜利街小学设立消防主题活动月,每月开展课堂消防教育,分别在学校、每个年级、每个班级建立消防宣传队、消防志愿者小分队、消防志愿活动组,实现了建校五年来“零火灾”事故。
按照会议部署,公安消防、教育等部门将共同努力,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推动学校落实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将消防安全教育与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119”消防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扩大消防宣传影响力。
会议同时要求,要抓好“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这个载体,区分经济发展不同情况地区的创建标准,强化分类指导;完善示范学校创建计划,加强对中小学校长、教职员工的消防培训;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学校创建经验,提升整体工作水平;逐步健全完善部门协作机制、督导考评机制和消防部门的指导服务机制,固化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