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9日,市民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某药店购买药品。自2010年4月1日开始,宁夏包括村卫生室在内的各级政府办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选择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二三级医疗机构优先选择申购使用基本药物,采购比例不低于基本药物品种数的90%和80%,采购金额不低于医院药品总费用的25%和15%。宁夏还将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全部列入甲类药品给予报销,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目前,宁夏已实现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并编制完成了《宁夏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共369个品种、776个品规。根据基本医疗机构临床用药要求,《目录》新增了64个临床常用、质优价低的非基本药物,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增加20.8%。新华社记者 彭昭之 摄

10月19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某药店内,工作人员正在为顾客取药。新华社记者 彭昭之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