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10月19日电(记者 甘泉)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江西省定南县、鄱阳县、上高县、上犹县等4县作为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每县最多可获2500万元资金补助,用于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等绿色能源,推进农村能源清洁化和现代化。
据了解,示范补助资金支持范围主要包括:用于支持利用废弃生物质资源制取沼气、燃气;生物质生活用锅炉、灶具改造,以及其他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程等。此外,示范补助资金还将重点支持能源资源评估、技术指导、宣传培训、考核验收等与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直接相关的活动。
据介绍,除中央财政安排相应资金资助以外,江西省财政也将安排资金予以扶持,以增强示范项目建设的可持续性,发挥和放大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