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安徽省近日出台8条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制性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01日 16时27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合肥11月1日电(记者 马姝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新标准从住区选址等8个方面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提供了全过程、一整套的规范技术体系,并对保障性住房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作出了明确规定。

    安徽省建设厅介绍说,《标准》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设计优化、节能环保的原则,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及居民的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总结实践经验、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的。适用于省内新建、改建、配建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据悉,《标准》针对保障性住房的特殊性,分别对住区选址、无障碍住房、套型基本空间、装修对结构影响、室内基本装修、施工材料和产品的进场验收,以及住房分户验收等相关内容,制定了8条强制性条款。

    此外,从人性化和保障性住房使用对象特点和需求等角度考虑,《标准》还对保障性住房住区停车车位配置、增设符合其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将有效解决和避免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的规划设计不合理、公共配套设施不齐全、基本装修不到位、施工质量不过关等弊端和问题,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品质和质量。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安徽将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70万套。到“十二五”末,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将达到20%左右。

 
 
 相关链接
· 陕西省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 宁夏已提前超额完成全年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任务
· 截至9月底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开工986万套
· 安徽省提前完成各类保障性住房实物目标开工任务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