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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基本形成层次鲜明的人权教育与培训体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09日 17时54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成都11月9日电(记者 海明威)第三次全国人权研究机构工作经验交流会9日在成都举行。与会代表表示,伴随近年来国家人权事业的大发展,我国高校已基本形成层次鲜明的人权教育与培训体系,人权研究的机构建设和理论成果不断取得进展。

    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表示,在人权教育规划发展上,我国自2008年连续举办了4届“中国高校人权教育年会”。这4届年会就我国人权法教学的目的、方法、措施和课程设置等基本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此外,在人权教学实践环节上,目前全国已有近100所高等院校的法学院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的课程。高校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投身社会实践,维护社会正义,为来自不同阶层特别是弱势阶层的个人提供无偿的法律帮助,取得了良好的学术效应和社会效益。他表示,目前我国高校已基本形成层次鲜明的人权教育与培训体系。

    罗豪才介绍说,自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着手建立由高校、研究机构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多学科人权研究队伍以来,随着近年来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大发展,人权研究队伍得到进一步平衡与优化。目前,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成立的人权研究机构近50个。2011年4月,教育部还在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广州大学3所高校设立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此外,中国学术界还翻译出版了大量国外人权研究著作,系统性地编撰整理了相关人权研究资料,撰写了数百部人权研究著作和数千篇有关人权的研究论文。

    罗豪才同时指出,全国人权研究机构应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总结回顾我国人权理论研究和人权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才培养、理论资源优势,为人权理论和人权教育服务于我国人权文化的繁荣和发展,服务于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作出应有的贡献。

    出席交流会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董云虎表示,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认为,加强人权理论研究和教育培训,培育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先进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他表示,我国应着力创新和发展基于中国自身实践的人权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

    第三次全国人权研究机构工作经验交流会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四川大学人权法律研究中心承办,来自全国43家人权研究机构的近60位代表与会。本次会议主题为“人权理论研究与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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