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11月24日电(记者 陈刚)记者24日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苏州市近日出台“黑臭河道专项治理实施意见”及相关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到“十二五”末根治全市河道黑臭现象。
根据计划,苏州将在年内完成农村黑臭河道调查、治理方案编制、项目立项,落实资金等工作,重点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黑臭河道纳入治理范围,并对黑臭河道进行分类详细调查;2012~2013年,重点治理常年黑臭河道;2014~2015年,重点治理季节性黑臭河道,实现所有治理后河道水质达到或优于景观水体水质。
苏州市采取的具体举措包括截污治污、治理河道、激活水体和生态修复四个方面,其中包括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和水平等具体举措。
对于排放强度超过环境承载力的地区,苏州市将采取调整排污方向或搬迁、关停污染企业等措施减少入河污染量。同时拆除坝埂、管涵等阻水建筑物,打通断头浜,沟通水系。建设改造引换水泵站,改善水动力条件,提高河道自净能力。
在生态修复方面,苏州市计划采用纳米气泡透析、纳米曝气等技术,增加水体溶氧,削减水体污染;采取种植沉水、挺水、浮水植物,组合放养浮游动物、滤食性鱼类及底栖动物,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护岸和自然岸线,在河岸种植自然草皮、灌木和乔木,建立生态隔离带营造优美水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