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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三年内将基本解决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30日 18时36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贵阳11月30日电(记者 齐健)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今天在贵阳召开的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现场会上说,全国各地要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基本解决社会面上海洛因类戒毒康复人员的就业安置问题。

    根据国家禁毒委的部署,各地将学习借鉴贵州“阳光工程”建设经验,把加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作为禁毒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统筹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就业政策。以集中就业安置为重点,分散安置、鼓励自主创业、提供公益岗位等多渠道解决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问题。

    张新枫说,各地应根据实际,抓紧规划建设就业安置基地,既可以立足社区建立小型社区工厂,也可以利用现有条件建立就业安置点,还可以申请建设用地新建集中就业安置基地。安置基地建设具有选址灵活、规模不一、形式多样、投入多元、见效快捷的特点。原则上,吸毒人员千人以上县市区,至少建立一个集中就业安置基地;百人以上县市区,至少建立一个就业安置点。

    张新枫还说,重点地区要加大经费和政策扶持力度,引进一批热心公益事业、综合实力强、生产经营项目适合的企业,着力培养一批典型示范项目,尽快安置一批戒毒康复人员,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按照工作目标,2012年,各地社会面上海洛因类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率要达到30%以上,2013年要达到50%以上,2014年要达到70%以上。

    此外,国家禁毒委将定期通报各地就业安置进展情况,并纳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考评。明年将在全国推出100个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集中进行命名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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