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青海省:标识化管理让公务用车带“箍”上路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17日 11时34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宁12月17日电(记者马勇)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车私用、滥用问题,青海省自10月10日起,对85个省直机关的公务用车统一实行标识化管理,青海省委办公厅和青海省政府办公厅为此专门下发了《关于省级机关单位实行公务用车标识管理的通知》。

    《通知》规定,除公、检、法、司等单位已喷涂明显标识的执法车辆外,青海省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省管事业单位所有公务用车均属标识管理范畴。

    青海省财政厅、监察厅对青海省级机关单位实有公务用车进行清查登记、统一造册,公务用车标识由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印制和发放。标识正面为蓝底红字,印有“公务用车”字样、编号及青海省监察厅、财政厅监督电话;背面为浅黄底黑字,印有“公务车使用纪律五不准”内容。按规定,标识应置于公务用车前挡风玻璃右内侧醒目处,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和故意遮盖。

    《通知》强调,青海省级机关单位要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用公车接送孩子、参加婚嫁事宜、私自学习驾驶、停放营业性娱乐场所等违规行为。青海省财政厅、监察厅为此专门设立了群众举报电话,并通过青海省政府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青海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还将组成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对省级机关单位公务用车标识张贴和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通知》规定,凡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纪律,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情节轻重责令有关人员和单位分管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连续发生类似问题或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公开曝光。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单位,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实行标识化管理两个月来,青海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组织人员抽查和督促公车“贴标”工作的同时,还向社会公布了3000余辆青海省级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号牌、车型、使用单位等详细信息。

    青海省监察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向社会公布公务用车群众举报电话后,群众参与热情很高。两个月来,在群众监督举报下,一些违反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的行为得到了及时纠正和处理。

 
 
 相关链接
· 青海省高法推行涉诉信访多元化解等“五项制度”
· 我国科技人员解决低品位固体钾盐的液化开采难题
· 青海召开会议分析经济运行情况 部署下一步工作
· 唐古拉山口:站在云端飞银线——电力“天路”行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