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12月17日电(记者姜刚)记者从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为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安徽省日前要求严厉打击“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对存在“三超”组织生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逾期拒不整改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并(注)吊销相关证照。
据介绍,“三超”组织生产是企业的重大安全隐患。当前,安徽省部分非煤矿山企业“三超”组织生产的行为较为严重,无视重大安全隐患,不计后果地盲目超能力生产。
安徽省要求,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打击“三超”组织生产行为为重点,以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为抓手,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非煤矿山行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各市非煤矿山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企业要全面进行再排查,应确保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于2012年6月底前全部结束。
此外,对符合国家、省和市相关管理部门发布的最低行业准入条件,证照齐全的生产非煤矿山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生产能力核定。在核定过程中发现与原证照登记生产规模不符的,应按相关规定换发有关证照。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以批准的初步设计生产能力为准,不再进行生产能力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