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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推进看守所管理机制创新 安全责任事故下降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17日 19时49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上海12月17日电(记者陈菲)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局长赵春光17日表示,自2009年公安部监所管理局积极推进看守所管理工作机制创新以来,各项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监所秩序持续平稳,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和监所安全责任事故大幅下降。

    在17日举行的看守所管理机制创新学术研讨会上,赵春光介绍了近年来看守所在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方面开展的一系列机制创新。

    赵春光说,2009年以来公安部监所管理局积极推进看守所管理机制创新,在全国县以上建立起综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全国公安监管部门普遍建立了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机制、一日生活制度、在押人员安全风险评估和分别管理机制、律师预约会见机制、视频会见制度、在押人员投诉调查处理机制、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监督机制、对社会开放机制、特邀监督员巡查机制等。

    围绕容易滋生“牢头狱霸”的环节,看守所实行主、协管民警直接管理监室制度,严禁使用被监管人员进行管理;每个监室都安装有报警装置,如受虐能及时报警,或约见驻所检察官等方式检举和控告;实行被监管人员出所谈话和跟踪观察访谈制度;因管理松懈,致使发生“牢头狱霸”打死或者重伤其他被监管人员的,依法依纪对直接责任民警、公安监所领导、公安机关领导追究责任。

    赵春光介绍说,为尽最大努力防范被监管人员死亡,2009年以来,公安机关完善收押、入所查体、提讯、变更强制措施等执法制度,加强巡视监控;加强日常管理,保证被监管人员必要的休息、娱乐、锻炼时间,增强体质;对被监管人员患病的,及时给予治疗;开展被监管人员因病死亡课题研究,有针对性地改进公安监所管理工作。

    据了解,自2009年部署开展监所逐步对社会开放试点以来,已有2000余个看守所对社会开放,2011年底前三级以上看守所全部对社会开放。看守所通过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媒体记者、被监管人员家属参观、交流,完善监管场所警务公开制度,对被监管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伙食费标准、食谱、代购物品价格等一律公开。

    研讨会由上海市公安局和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共同举办。

公安部通知要求公安监管系统向丹东市看守所学习

    近日,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公安监管系统开展向辽宁省丹东市看守所学习活动,学习推广丹东市看守所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监管部门要学习辽宁省丹东市看守所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政治意识,坚定公安监管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学习辽宁省丹东市看守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学习辽宁省丹东市看守所锐意进取、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推动公安监管工作不断发展进步;学习辽宁省丹东市看守所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责任意识,努力建设一支严格、公正、廉洁、文明的公安监管队伍。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广大公安监管民警学习自己身边的先进典型,以增强学习效果。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公安监管部门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增进人民群众对公安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树立和展示公安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详细阅读

我国将看守所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

    据12日在北京召开的综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获悉,我国已将看守所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以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解决长期影响和制约看守所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

    据介绍,根据中央综治办《2010年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比实施细则》要求,公安部下发了《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将综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细化、量化、标准化。为确保综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公安部大力推进看守所信息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了相关执法细则,对看守所的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要求进行了严格规范。看守所安全管理基础保障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看守所安全管理隐患也得到进一步整改。 >>>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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