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 余晓洁、赵超)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28日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报告时表示,农村土地承包法自2003年实施以来,对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2.29亿农户承包了耕地,签订承包合同2.2亿份,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2.06亿份。
截至2011年上半年,全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达2.07亿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6.2%,签订流转合同2258.8万份,签订率为60%。
截至2011年上半年,有25个省(区、市)成立了989个林权管理服务机构、917个资产评估机构;集体林地流转1.45亿亩,占已确权林地的5.73%;全国已勘界确权25.24亿亩集体林地,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2.23%。
农村土地承包法是落实党的农村基本政策和巩固改革发展成果的一部重要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部法律的贯彻落实。
今年8月至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湖南、安徽、吉林、河北、山东、甘肃六省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同时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全国尚有3.5%近800万农户未签订家庭承包合同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 余晓洁、赵超)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28日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报告时表示,尽管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贯彻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面临的新情况需要研究解决。
报告指出,农村土地承包法已实施8年,目前还有少数地方,主要是一些城郊地区没有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全国约有3.5%近800万农户没有签订家庭承包合同,9.2%近2100万户承包户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有的地方在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频繁调整承包地,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流转规模有所增加。但土地流转中不规范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如有的采用口头协议流转或由村委会代替农民签订流转合同;有的流转期限过长,流转价格偏低;有的企业由于经营失误,无法履约,给转出土地的农户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等。
同时,由于土地流转服务还不够,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农民在流转中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到位,不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另外,有些地方对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监管不力,用途上存在“非粮化”、“非农化”和“非林化”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土地撂荒现象。
为进一步解决好“两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建议,提高对“两法”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执法能力;认真落实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加强规范管理、服务。
今年8月至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湖南、安徽、吉林、河北、山东、甘肃六省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同时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