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3日电(记者陈菲)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负责人日前表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通过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切实发挥执法办案在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实现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因直接贴近社会生活、关乎依法行政而备受关注。随着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理念正由单一抗诉模式向多元化监督格局转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已成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该负责人表示,执法办案是新时期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必须不断强化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办理工作,重点加大不服二审生效裁判申诉案件办理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形成有力的监督态势,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申诉的司法诉求,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矛盾冲突。深化检务公开,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畅通申诉渠道。进一步践行把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始终的理念,认真做好风险评估预警,着力加强释法说理,做到慎重抗诉,稳妥息诉,促进定分止争。
该负责人说,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将积极探索行政诉讼监督的方式和途径,提高行政诉讼监督水平,深入研究行政诉讼的特点和规律,重点解决行政诉讼中有案不立、有法不依等问题,畅通行政诉讼渠道,保障行政诉讼依法进行。通过对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疏于管理、失职渎职和侵权行为等进行监督,深入分析行政争议所反映的矛盾和成因,正确处理维护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帮助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完善社会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