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广西壮族自治区将6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保范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17日 14时58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宁2月17日电(记者 程群)记者17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获悉,为了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广西将宫颈癌、乳腺癌等6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对参合农民患者实行按比例补偿。

    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的病种包括:宫颈癌、乳腺癌(行乳腺癌切除术,不包括乳房重建术)、重性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慢性肾衰竭,包括门诊和住院的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结核病(包括门诊和住院)、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副处长杨积军介绍,这6个病种的医疗费用,新农合补偿70%,参合农民患者自付30%;其中,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的医疗费用,新农合补偿85%,参合农民患者自付15%。

    据介绍,对暂未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的病种,暂时以实际发生费用按比例进行补偿。除有特殊规定外,重大疾病保障病种的最高补偿限额为15万元。

 
 
 相关链接
· 青海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增至400元
· 青海省居民医保新农合今年人均筹资标准提至400元
· 辽宁省: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240元
· 更多大病进医保——2012年浙江省医改政策解读
· 北京做好公费医疗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准备工作
· 云南省推进五项重点医改工作已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