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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发布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11日 15时52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杭州4月11日电(记者王政)近日,杭州市政府发布《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强调根据土地等级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不对公租房租金“一刀切”,对租金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一次。

    《办法》规定,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并成功申请到公租房的家庭,从今年4月1日起,租住公租房的租金可获30%-50%减免。

    土地等级将根据离市中心的距离、周边配套等因素确定,公租房租金将据此科学划定。低收入户的租金减免也要看土地等级,租赁1-2级土地等级公共租赁住房的减免租金30%,租赁3-4级的减免40%,租赁5-8级的减免50%。也就是说,住得越偏远或配套不够理想的地段,减免额度就越高。

    实行租金减免,可有效减轻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等“夹心层”的租金负担。

    据悉,杭州对公租房设立了严格的退出机制。自取消公租房资格之日起,承租人有一个过渡期限,最多可以住3个月,这3个月内租金不变,如果超过期限,必须按标准租金的3倍缴纳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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