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卫生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18日 18时26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记者 胡浩)卫生部办公厅18日在关于牛初乳产品适用标准问题的复函中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

    牛初乳是健康奶牛产犊后七日内的乳。

    卫生部表示,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乳制品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产品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牛初乳为原料的乳制品,应当按照相关食品标准执行。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

    卫生部要求,上述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按照相关规定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专家介绍,国际上许多国家并未将牛初乳列为婴幼儿配方食品可添加物质。

 
 
 相关链接
· 卫生部:我国已陆续设立120个职业病监测哨点
· 卫生部要求各地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
· 卫生部:"肖氏反射弧手术"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
· 卫生部发布2012年3月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
· 中央财政3年投入百余亿实施四大妇幼公共卫生项目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