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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阶梯电价政策不搞全国一刀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27日 07时26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记者 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26日说,全国各地正在准备召开阶梯电价政策听证会,就各省份阶梯电价具体方案听取老百姓意见。由于各地经济社会条件差别较大,阶梯电价政策不搞全国一刀切。

    周望军在新华网接受访谈时说,居民阶梯电价的核心是多用电者多付费,通过价格手段促进节能减排。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档,第一档不提价,覆盖本地区80%居民用户;第二档电价适当提高,覆盖95%用户;第三档电价较大幅度提高。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设置每户每月10度或15度的免费用电量。

    他举例说,东部某省规定第一档电量为204度,每月用电量不超过204度则电价不变;第二档是280度,其中204度和280度之间的76度电每度电要增加5分钱。超过280度的部分单价每度电要加3毛钱。“如果你把家里的用电量控制在204度以内那就不加价,这就体现了多用电多付费,目的就是要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他说,这次阶梯电价方案规定:各地根据情况每个月给低收入户10度到15度的免费电;实施阶梯电价换电表费用不用城乡居民承担。

    据周望军介绍,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把每档电量决策权交给地方,让群众参与设定,能够尽可能地符合实际情况。随着经济发展,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用电量越来越多,一二三档用电量是可以适当调整的。

    多年来,我国对居民用电实施隐性的补贴政策,即居民用电价格实行低电价,工商业用电实行高电价,用后者的盈利弥补居民用电的亏损。这和许多国家的做法完全相反,也意味着我国高收入家庭由于用电量多,享受的隐性电价补贴超过中低收入家庭。

    据发展改革委日前披露的数据,目前我国居民用电占总用电量的12%,但在居民用电中,5%的高收入家庭消耗了24%的居民用电,10%的高收入家庭消耗33%的居民用电。

    周望军还就蔬菜价格、食用油、汽油价格等商品价格问题和全年价格走势回答了新华网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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