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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行林权出资 解决林权资源缺资本的难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27日 17时40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杭州4月27日电(记者王政 黄深钢)这几天,浙江开化县齐溪镇里秧田村村民赖根芳仍像往常一样在自家林子里挖竹笋,他不知道的是,他一直发愁的“手握林权资源缺资本”的难题,有了新的解决途径。

    日前,浙江省出台《浙江省林权出资公司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允许投资人依法将除国有林地、林木以外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作为出资,投资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记者采访获悉,浙江推行的林权出资在全国尚属首次,《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今后,浙江林农手中的林权也可以像现金、房产一样作价投资开办企业,林权资源将变为实实在在的资本,林权证也将变成股权证,“靠山吃山”有了新含义。

    浙江林业资源丰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浙江积极探索盘活林权资源的新举措,在全国率先实行林权抵押贷款业务。2009年,浙江省工商局联合林业厅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办法。2011年又在安吉、开化、龙泉等林地资源丰富的县区开展林权出资公司试点。

    浙江安吉县梅海农业旅游观光发展有限公司是“第一批吃螃蟹的人”。这家专门从事农家旅游的企业去年底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其中有7300万元人民币是由3173亩竹林、经济林、用材林等林地作价出资。“林权出资,解决了我们坐拥青山绿水好资源而缺少变现渠道的难题。”该企业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截至三月底,浙江省登记林权出资的公司有8户,已出资林地2.5万亩,作价金额1.58亿元。

    为了保证林权出资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办法》对林权出资的适用范围、出资(增资)条件、林权作价等多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浙江省林业厅林权改革办公室负责人蒋省军表示,《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盘活全省林业资本,促进林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改变林农“手握资源缺资本”的现状,为林农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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