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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构筑“三道防线”调解劳动争议案2万余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30日 16时42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沈阳4月30日电(记者 范春生)“如果不是工会积极主张调解,我只能走法院诉讼之路,那可能明年这个时候也拿不到赔偿款。而在工会这不到一个月就解决了。”五一前,来自四川的打工人员李志强走出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工会大门时,一脸喜悦。

    李志强在工作了13年的某合资企业被裁员后未依法得到经济补偿,如今在工会的调解下如愿拿到了3.9万元经济赔偿金。

    如今在辽宁,越来越多的职工像李志强这样,在出现劳动关系矛盾争议时,都会想到求助当地工会调解组织。这主要得益于近年来辽宁省构筑的调解劳动争议的“三道防线”。

    据辽宁省总工会副主席张文祥介绍,全省工会组织近年来将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作为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目标,为实现该目标,首先在基层建立起全方位、无缝隙的调解组织。不仅仅在县区、乡镇、街道、单位和企业,甚至在村屯、社区、市场、楼宇和车间,均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目前已初步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截至今年前三个月,全省共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3万余个,受理并调解成功的劳动争议案件达2万余件,全省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受理案件40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1.1万余件。

    与此同时,这个省连续出台《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等重要法规,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在全省构筑起调解劳动争议的“三道防线”。一是基层调解。即在企业建立由工会、企业和职工参加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社区和行业,建立由工会、劳动、司法等方面参与的调解机制。二是裁前调解。即在劳动争议仲裁前,由专兼职仲裁员进行仲裁前调解。三是审前调解。即在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前,先行庭前调解和庭审调解。另外,各级工会加强与人力资源管理、信访、公安等多部门联系与沟通,全省形成了党政主导、各方联动、立足基层、三级调解的劳动争议调解社会化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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