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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干杰强调:摸清底划红线 严格保护自然生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5月22日 15时53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记者余晓洁)“做好‘十二五’生态保护工作,关键要把握好生态文明建设中全局与部门的关系,保护和发展的关系。谋划好三方面工作:创新机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监管,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划定红线,严格保护生态功能。”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22日在“2012年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上如是说。他表示,生态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国生态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生态系统仍不稳定,生态功能仍呈退化趋势。

    据介绍,“十一五”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体系已初步建立。全国有15个省(区、市)开展了生态省(区、市)建设,千余个县(市)开展了生态县(市)建设。到2011年底,我国已经建立2640处自然保护区(不含港澳台地区),总面积为149万平方公里,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4.9%。

    李干杰指出,力争到“十二五”末期,区域生态功能保护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的政策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的优先行动有效实施,阶段性任务得以完成;自然保护区建设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逐步实现,自然保护区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生态省、市、县的规模不断扩大,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不断拓展,跨行政区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机制基本确立,重点行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模式基本形成。

    对于2012年工作,李干杰强调:一是进一步扩大生态省、市、县的范围,制订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推动开展生态文明水平的考核。二是推动遗传资源立法,构建国家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继续开展转基因生物和外来入侵物种安全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三是开展生态评估,启动生态红线划定,要求各地完成样区的现场验证、做好生态环境状况的详细分析,摸清本省的生态本底状况,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区监管。四是深化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完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监督检查,提高保护区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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