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指纹信息工作需要的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为群众办证要保持原收费标准不变。”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进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今年内要为所有持一代证群众换发二代证,同时要严格遵守有关收费标准的规定,一旦发现以登记指纹信息为名乱收费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据了解,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指纹信息,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当前,这两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今年年底前完成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的各项准备工作已陆续展开。
公安部明确,对于首次申领二代证的,在办证时直接登记指纹信息;对已经领取二代证的,在换领、补领证件时登记指纹信息。对于目前仍在有效期的二代证,遵循群众自愿原则,不允许强制群众登记指纹信息换证;群众愿意提前换领的,公安机关要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公安部要求,对持一代证换领二代证群众的换证申请要做到“四个优先”:优先受理、优先审核签发、优先上传制证信息、优先组织证件制作,在确保证件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缩短领证周期。要积极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节假日期间要安排一定警力值班,确保证件申领、制发每个环节都有工作人员值守,随时为群众办理一代证换发二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