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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流域第二次禁渔结束 共涉及6省(区)37个市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6月01日 15时43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广州6月1日电(记者 梁钢华)6月1日12时起,历时两个月的珠江流域第二次禁渔期结束。调查显示,经过连续两年的禁渔期制度实施,有效缓解了珠江水生生物资源衰退态势,使多年来不堪重负的江河资源生态环境初步得到休养生息。

    珠江是我国径流量第二大河流和南方水生生物资源的基因库。为养护珠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经国务院同意,农业部决定自2011年起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禁渔实施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至6月1日。今年实施的第二次禁渔,涉及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湖南和江西6省(区)的37个市,禁渔渔船2.87万艘、渔民11.49万人。

    农业部珠江流域渔业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年的禁渔期内,沿江6省区共查获违规捕捞船171艘次,渔民对禁渔政策给予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沿江各地接到的举报电话仅70宗,与去年相比明显下降。各省区初步统计的结果显示,禁渔期间各地共查获违规捕捞船171艘次,收缴渔获物3872多公斤。

    为增强禁渔的效果,农业部组织沿江各地大力开展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据不完全统计,禁渔期间流域6省区共放流鱼苗9500多万尾,投入资金700多万元,从而为开捕后渔民增产增收奠定了良好基础。

    据介绍,农业部鼓励流域各省(区)采取扩大禁渔范围或延长禁渔时间等措施,得到沿江省份的积极响应。其中,广东省在调查研究后计划将梅江和韩江纳入内河水域的统一禁渔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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