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9日零时起汽油、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530元和510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6月08日 17时17分   来源:新华社

图表:国家较大幅度降低成品油价格。新华社记者 冯琦 编制

    新华社北京6月8日电(刘铮、王栋)国家发展改革委8日宣布,自9日零时起,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530元和51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39元和0.44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自5月1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受欧债危机进一步加剧,市场对欧美经济复苏缺乏信心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继续震荡下行。截至8日,国内油价挂钩的国际市场三种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下跌超过4%,达到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边界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继续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衔接,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障成品油特别是“三夏”期间柴油的市场供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综合考虑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降低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30元和31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850元和802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表一。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降低。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9250元和842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铁道、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详细阅读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降低成品油价格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5月10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30元和31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24元和0.26元。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

    (一)问:请介绍一下这次成品油价格下调的背景

    答:3月2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呈现震荡下行态势。3月下旬,美国德克萨斯轻质原油(WTI)和英国北海布伦特(Brent)原油期货价格一度在高点徘徊,最高分别达到每桶107.3美元和125.7美元,均接近今年历史最高水平,但之后开始震荡回落。特别是近日市场对经济复苏缺乏信心,导致国际市场油价快速下跌,WTI和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分别跌破每桶100美元和115美元。 >>>详细阅读

 
 
 相关链接
· 图表:成品油价格下调窗口本周末打开
· 5月18日猪肉、蔬菜价格下降 食用油价格以涨为主
· 京V油5月31日上市 油价暂时维持不变
· 全国纯花生油价格较近4年来最低值上涨超四成
· 我国2012年来首次下调成品油价格
· 图表:我国2012年来首次下调成品油价格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