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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灵活就业人员最长可享受三年社保补贴期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10日 17时32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兰州7月10日电(记者白丽萍)记者从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兰州灵活就业人员最长可享受三年社保补贴期限,这项规定旨在进一步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用的压力。

    据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介绍,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已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4050”人员,最长可享受三年的社保补贴期限。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说,这一政策提到的“4050”人员,即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

    记者了解到,灵活就业人员为下岗失业人员以自谋职业和自愿组织起来的方式,通过从事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城市管理服务、家政服务、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等形式的自雇人员,以及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种临时性劳务实现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并获得合法收入但又无法建立或暂时无条件建立长期稳定劳动关系的人员。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被用人单位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的,不纳入灵活就业的范围。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符合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政策规定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享受社保补贴。

    此外,兰州市的这项新政策还规定,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后应暂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应领未领取的期限予以保留,再次失业后,可以累积计算其享受待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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