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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上半年我国跨省区交易电量同比增长7.53%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30日 16时34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记者张辛欣、郑晓奕)记者30日从电监会获悉,上半年全国共完成跨省区电能交易电量3152.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3%,发电权交易与去年基本持平,相当于节约标煤263万吨。

    电监会发布的《2012年上半年全国跨省区电能交易与发电权交易监管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完成跨省区电能交易电量3152.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3%。其中跨区交易电量同比增长15.18%,跨省交易电量同比增长2.14%。跨境(国)交易合计完成80.06亿千瓦时。

    此外,全国共有18个省区市开展了发电权交易,交易电量为357亿千瓦时,与去年基本持平,相当于节约标煤26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684万吨,减排二氧化硫6.8万吨。

    电监会负责人表示,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东北及内蒙古煤电、风电送华北,华中水电送南方、华东,西北煤电送华中、华北,华中水电和西北、华北火电互济的交易格局。但跨省区电能交易和发电权交易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资源优化配置和清洁能源消纳。

    “主要是电能交易计划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电能交易价格政策一定程度上阻碍电力资源合理流动、部分省份发电权交易开展不够等。”这位负责人说。

    电监会要求电网公司进一步提高跨省区电能交易计划制定的合理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东北、华北、西北等地区应进一步保障风电等清洁能源的收购;湖南、宁夏、黑龙江、山西等地区应进一步推进发电权交易;相关电力企业要认真履行电力交易信息报送与披露义务。

    电监会还建议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电力监管机构,抓紧制定各省区市输配电价格政策,完善跨省区输电价格形成机制。

    这是电监会首次针对跨省区电能交易与发电权交易发布专项监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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