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记者 王茜)24日,中国国家汉办与印度中等教育中央委员会在北京签署了《国家汉办与印度中等教育委员会谅解备忘录》。
中国国家汉办主任许琳表示,谅解备忘录的签署进一步明确了双方的合作领域和机制,并将对发展中印两国经济,加强两国教育文化交流,促进两国友好关系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随着中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交流不断增多,印度民众学习汉语的愿望日益迫切。印度中等教育中央委员会为满足青少年对汉语学习的需求,决定从2012年4月起将汉语列入外语课程。首期在500所中学开设汉语课,并逐步在其下辖的11500所中学普及。
2011年10月,印度教育代表团访问汉办,双方就汉语师资培养、培训、教材等事宜进行了会谈,并签署会谈纪要。国家汉办将帮助印方培训300名汉语教师,每年为印汉语教师来华培训提供100个奖学金名额,帮助印方建立汉语师资培训师队伍,开发汉语教学大纲和评估标准,提供汉语教材,建立中印校际合作交流机制。
谅解备忘录确定了汉语教学合作领域,包括开展专家、教师、学生的交流;开展汉语教学体系、新教育技术运用等方面的信息交流;开发汉语课程与培训材料;开展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与汉语教师培训;组织召开相关展览和研讨会、讲习班等。为开展好合作,双方同意建立由双方人员参与的中印联合工作组,负责检查备忘录合作领域项目的执行情况,协调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