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9月10日电(记者 田建军)长江海事局10日下发紧急通知,对航行于三峡库区的超高船舶采取限行措施,以保障三峡蓄水期间通航安全。
9月10日,三峡工程2012年175米试验性蓄水正式启动。长江海事局通知要求,蓄水期间,凡航行于长江干线三峡库区的船舶,其水线以上实际最大高度与跨河建筑物所在地当时水位(航道水位,以吴淞高程起算)之和超过192米的,海事部门将一律不予签证放行。
通知要求各相关船舶及时报告本船水线以上最大高度,服从现场指挥;同时密切关注三峡水库出库流量和重点浅区水深变化,当三峡水库下泄流量小于8000立方米/秒时,及时启动重点浅区航段每日水深测量上报机制,并在宜昌港、城陵矶等地作好船舶减载工作,以保持中游航道畅通。
长江海事局局长王茹军说,蓄水期间,该局还进一步加强对库区客(汽)渡船、短途客船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禁航制度;充分发挥VTS、电子巡航系统等现代监管手段,加强桥区、坝区等“六区一渡”重点水域的安全监控;保持与地质灾害防治、水文部门沟通联系,收集第一手资料,及时预警,提醒船舶密切关注滑坡体动态和水位变化,正确选择航路,谨慎操作;在三峡库区库尾回水变动区做好防触礁、防搁浅的工作,避免事故发生等。
经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批复,三峡工程正式启动2012年175米试验性蓄水。期间,库区将进入高水位运行,使得部分河口水域桥梁、电缆等跨河建筑物的通航尺度受限;坝下将进入枯水位,部分江段出现一些新的岸咀、沙包等安全隐患,影响长江航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