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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管理者待遇与企业级别"挂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13日 19时02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乌鲁木齐9月13日电(记者 康逸梅)为了更好地引入企业管理者竞争机制,构建现代企业管理格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3日公布了2011年度兵团企业分类划级结果,首次明确了兵团企业管理者对应的级别,并对其待遇实施动态管理。

    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副主任宋骏介绍,此次分类将16类不同行业的大、中、小、微型企业对应划分为一、二、三、四类;而企业分类后级别的划分,则以“净资产收益率”“盈余现金保障倍数”“应收账款周转率”“资产负债率”“销售(营业)增长率”5项为主要指标,并对照国务院国资委每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成。

    根据评价结果,在今年纳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分类划级的223户企业中,一类企业49户,二类企业81户,三类企业82户,四类企业11户。

    宋骏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今年首次根据企业分级结果,明确了企业管理者对应的级别,并实施动态管理。具体而言,一是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管理者年薪的基薪部分要根据企业分类划级结果确定调整;二是对企业管理者比照其级别调整其待遇;三是建立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与党政机关干部双向交流机制;四是明确了企业管理人员将实行任职资格和任期制管理。

    据了解,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此次参评的企业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以及兵团辖区内的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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