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计划“十二五”期间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记者崔静)记者26日获悉,“十二五”期间,我国计划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大幅降低单位建筑面积和人均能源资源指标,形成1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引领和带动全国公共机构乃至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深入开展。
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召开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会议26日在北京召开。国管局副局长李宝荣指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是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重要抓手,不仅有利于以点带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的长效机制,更有利于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正能量”。
根据部署,2012年至2013年,中央、省、市、县四级要创建约1000家管理科学精细、资源利用高效、崇尚勤俭节约、践行绿色低碳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示范单位需在资源消耗指标、管理制度与实施、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节水与资源循环利用、绿色消费、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在本地区同类型的公共机构中走在前列。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求各地区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司司长何长江表示,各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以创建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契机,着力抓好公共机构建筑及用能系统节能,积极发展绿色建筑;着力抓好可再生能源利用,加大公共机构太阳能光伏分布发电、光热利用以及地源热泵推广力度;着力抓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努力推进节水工作,积极构建集中处理、规范高效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会议讨论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经贸、经信)部门、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以及教育部、卫生部等部分中央国家机关有关负责人等150余人参加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