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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3年起将有42个县实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0月04日 14时49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贵阳10月4日电(记者齐健)自2013年1月1日起,贵州省将有42个县(市、特区)实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县级经济的管理权限将进一步扩大,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也将进一步增强。

    贵州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通知》,其中明确明年全省共有42个县(市、特区)实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改革后市(州)与所辖省直管县(市、特区)在财政管理体制上相互独立,市(州)不得集中所辖省直管县(市、特区)的收入和财力。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均将直接分配下达到市(州)和县(市、特区)。

    此外,贵州省还将健全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和增收奖励机制,继续强化对各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的激励约束;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县(市、特区)扶持力度,修改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进一步向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倾斜;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同时,加快发展,逐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通知还指出,改革有利于减少管理层级,节约行政成本以及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增强省级财政调控能力,推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通过一至两年的实施,贵州将把市辖区和自治州州府所在市以外的县(市)全部纳入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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