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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推进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 138个站点发布数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0月11日 15时21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10月11日电(记者顾瑞珍)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11日说,我国第一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任务已经进入倒计时,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的74个城市496个国控监测站点中,已有138个站点开始监测并发布数据,要以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记者从此间在南京举行的“全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现场会”上获悉,截至9月底,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的国控监测站点中,有195个站点完成仪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有70个站点完成仪器招投标。其中,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所有国控站点都已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四川省成都市、湖北省武汉市、山西省太原市已经完成所有监测站点建设并开始试运行。

    按照计划,2012年12月底前,要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按新标准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吴晓青充分肯定了全国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同时他坦承目前仍存在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认识不到位,理解有偏差,进度不均衡,技术准备不充分,信息发布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

    吴晓青强调,下一步一是要充分提高认识,按时依新标准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二要全面理解新标准。新标准监测不仅仅是PM2.5的监测,要依新标准全面开展6项空气质量指标的监测。三要加快工作进度。实施第一阶段监测的城市要按进度要求完成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12月底之前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四要加强工作督查。根据第一阶段工作部署,环境保护部将专门成立督查组,近期分赴各地现场督查新标准监测工作进展情况。五要重视信息发布。国家和地方都要建立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系统,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介及时向公众发布按新标准监测的数据,使公众能够从多种渠道方便快捷地获取环境空气质量信息,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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