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0月16日电(记者 张泽伟)天津市政府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实施。该《办法》是我国住房保障领域最早的一部地方法规之一,标志着天津住房保障工作驶入法制化轨道。
天津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矫捷介绍,《办法》共7章63条,包括了基本住房保障定义、原则以及从保障性住房规划、供地、建设到保障对象申请、审核、分配、退出、监管、处罚等多方面内容,对天津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和管理体系进行了完整、清晰的表述。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吴延龙说,《办法》以政府性规章形式颁布,相比较原有的各类住房保障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而言,是一个质的飞跃,为建立住房保障长效机制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将进一步提高天津住房保障依法行政的规格和效率,确保住房保障工作规范、公开、透明运行。
矫捷说,天津近年来积极探索保障房立法工作,由此推动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快速发展,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底,天津累计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4005万平方米、56.5万套,发放租房补贴8.5万户,政府投入323亿元,供应土地1800公顷,已有45万户困难家庭享受了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全市城镇家庭的21%。在建设规模、保障范围、受益户数等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