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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赢取信任——十六大以来“三公开”工作综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0月25日 07时25分   来源:人民日报

    “去医院看门诊,医生开了什么药?医院使用的药物中,有多少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每个住院病人平均要花多少钱,其中有多少是药钱?”从今年2月起,浙江省卫生厅推出了《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除规定让病人明明白白看病外,还明确医院的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不合格处方率、大处方比例、抗菌药物在门诊处方的比例、平均住院日等9项指标须向社会公示。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力推政务、村务、厂务公开(简称“三公开”),通过一系列公开的举措,不仅密切了党群关系、赢取了群众信任,也有效预防了腐败的发生。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第一部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门法规。《条例》扩大了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从而扩展了公民的知情权。

    《条例》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依规主动公开了行政法规、规划政策、财政预算决算、民生保障、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等内容,基本覆盖《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主要方面。2011年,31个省(区、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85万多条,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万多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积极稳妥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建立了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等多种申请渠道,健全受理、答复等工作机制,为公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11年,31个省(区、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30多万件,85%以上的申请都及时公开了相关信息;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000多件,70%以上的申请都予以公开。

    一些重点领域和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取得阶段性进展。2011年有92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90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决算,98个中央部门和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等省市公开了“三公”经费情况;今年,已有95个中央部门更加及时、准确、详细地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北京、山西、黑龙江、上海、安徽、河南、四川、陕西、新疆等9个省(区、市)及大连市公开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切实增强了政府施政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渠道不断拓展。各地区各部门在因地制宜地运用好公开栏、政府网站、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公开方式的基础上,还积极探索服务热线、政务微博、手机媒体、网络平台等现代手段,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国务院各部门和省、市级政府网站开通率分别达到96.1%、100%、99.7%,县级政府网站建设也比较普遍。

    村务大事由村民说了算

    十六大以来,通过召开群众大会、设置公开栏、开展干部述职、举办听证会、发放“明白卡”等形式,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电话、互联网等媒体,我国村务公开扎实推进。

    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的十七大新修订的党章明确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定为我们党和国家必须坚持的政治制度之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随着社会生活和公共需求的发展而逐渐充实,基本实现了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哪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就延伸到哪里。各地农村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不断深化。全国95%的村实现村务公开,90%以上的县(市、区)制订村务公开目录,91%的村建立村务公开栏。全国每年约有170万名村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对23万多名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村民评议村干部200多万人次。

    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东、浙江等地积极推进便民服务机制建设,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层级分明、功能互补、上下联动的五级公共服务体系。2011年初,浙江在巩固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将便民服务网络延伸到村(社区),完善了五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全程代办,把服务送到了群众家门口。山东省济南市整合全市38条部门服务热线,建立起集电话、互联网和手机短信三位一体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并延伸到村(居)一级,对群众诉求实行集中受理、分类处置、上下联动、限时办结,打造了“24小时不下班政府”。

    工人真正当家做主人

    在青岛港,农民工不仅与正式工同工同酬,一个单子发钱、一个食堂吃饭、一个课堂学习,而且干得好也一样被重用。目前,共有65位农民工当选为集团职代会代表,2人当选为主席团成员, 4000多人入党入团成为管理人员。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大力提高职代会建制率,积极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落实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利。截至2011年9月底,全国已建立工会的企事业单位,单独建立厂务公开制度和职代会制度的分别有263.2万余家和278.1万余家,与2007年9月底的建制数据相比,分别增加168.7万家和169.5万家,分别增长178.5%和156.1%。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单独建制分别为209.3万家和219.0万家,分别增长237.6%和208.9%。

    大多数省(区、市)党委、政府及时出台深入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或实施办法,对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原则、内容、形式、程序、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作出明确规定。在此基础上,各地普遍重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立法工作。目前已有27个省(区、市)出台了34个有关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一些省(区、市)在立法中打破了企业所有制界限,明确规定所有企业都要实行民主管理,增加了法律责任规定,增强了法律执行力和约束力,为深入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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